摘要
经济诉讼一词,近年来被作为新的法律用语常见于理论文章之中。但是,由于没有明确的立法,对经济诉讼内涵和范围的理解,实践中应如何运用经济诉讼制度等问题并未解决,本文就经济诉讼的若干问题,谈一下粗浅的看法。一、经济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者之间的关系要确定经济诉讼的概念和性质,首先有必要将经济诉讼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关系搞清。近年来,人们对于这三种诉讼之间的关系有多种看法,有的观点认为:三者各自应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而存在;也有的观点认为:经济诉讼、行政诉讼统属于民事诉讼体系;
出处
《法学》
1987年第10期34-36,共3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