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朝嘉靖、隆庆、万历时代,封建经济政治制度日益腐朽。赋税劳役负担沉重。农民反抗连绵不断,明王朝统治陷入了深刻的危机。海瑞从维护地主阶级利益出发,大声疾呼“居安思危”,“防患未然”。他指出:“夫君子议事,必为久行计、为贪奸防”,(《海瑞集·驿传议》,以下凡引自《海瑞集》的,只列篇名)并且提出了完整的犯罪预防的思想。关于犯罪预防,我国古代很早就有认识。海瑞继承发挥并且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海瑞十分重视以严刑峻法进行威吓:“惩矣而不能痛,痛矣而不能使之畏,是则有司之过”。(《督抚条例》)他还提出采取教育、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措施。
出处
《法学》
1987年第5期46-,17,共2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