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谁之罪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一个“查”字,这几年忙煞了排字房的刻字师傅。这个字眼,固不如“庆祝”呀、“嘉奖”呀的,那么讨人喜欢。谁不知道,不到翻了车、烧了林、炸了机器、倒了堤坝的时辰,是决不会劳“查”的大驾的。所以,到了“满纸调查书”时,一定已是“一把辛酸泪”了。然而这屡屡而现的“查”字,又多少说明,
作者 凌河
出处 《法学》 1987年第8期40-40,共1页 Law Scie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