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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号(;)用法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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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标点符号分号的用法,在有关的语言学著作和教材中,通常只讲用在并列分句或分句组之间,如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的《现代汉语》(1983年6月第三版)说:分号“表示并列的长分句或分句组之间的停顿”;现行中学语文课本在标点用法的说明中指出:分号“表示一句话中并列分句之间的停顿”;现行十六省市统编工农业余教材中等学校初中课本也是这样说明的;再远一点,原吉林师大中文系编写的《语文基础知识》(1972年9月第一版)的说法是:分号“一般用在较长的联合分句之间,表示较大的停顿”。但是,大量的语言现象表明,分号不仅仅用在表示并列的分句或分句组之间,分号用在转折关系、因果关系和递进关系的复句中的现象也是较常见的。
作者 孙玉敏
出处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3期66-66,共1页 Journal of Liaoni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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