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邓小平同志非常重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他在法学方面有许多光辉论述,从理论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法学理论,发展了我国独创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法学思想,为我国新时期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我们认真学习和掌握运用小平同志的法制思想,对于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出处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3期13-21,共9页
Journal of Hainan University (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