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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法律调整及其方法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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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经济法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经济法是指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即经济行政法;广义经济法是指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各种规范和制度,既包括对商品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也包括对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调整,是民法和经济行政法的有机统一体。广义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是一个多样性统一的整体系统,构成这个系统的基本方法是实行平权、等价、有偿的“自律式”的调整方法,即民法方法;而反映行政指令一般要求的“他律式”调整方法,即经济行政法方法。这两种方法具有相对独立性,它们的互相渗透、互相制约、和谐协调地平行运用,反映了我国经济改革的大趋势。
作者 公丕祥
出处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2期8-13,共6页 Journal of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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