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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定则:主体性和主导性的实现——兼论教学与教育的统一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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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学是教材、学生、教师有机地统一构成的三维立体模式,教材是客体,学生是主体,教师是主导。教师教的对象是学生,学生学的对象是总结在教材中的前人科学实践经验,教材对于教师是教的一种凭借。教学以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为主要目标,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材始终处在被用于教学的客体位置上。客体依赖主体和主导产生作用,实现其价值。客体价值的实现,归根结底是教学主体性和主导性的实现,没有这种实现,教学立体模式就不能成立。因此,教学主体性和主导性的实现,在教学论中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命题。
作者 吕相康
出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1期95-101,共7页 Journal of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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