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以工补农”的提法,使“补农”的路子只局限在发展乡村工业上,道路比较狭窄。诚然,发展工业,利润较多,这样乡村可以拿出工业收入中的一部分用于抵偿对群众的各种提留,一部分还可以用于对农田基本建设和各种农用机械添置的投入。但是在农村这个广阔的背景中,“补农”不仅仅只靠工业的发展。事实上“补农”是多方面的,所有村办企业都可以起到“补农”的作用。如果只提“以工补农”就往往容易把“补农”的视野圈定在一个窄小的范围内,障碍了“补农”的诸多因素的发挥。
出处
《宁夏社会科学》
1987年第1期79-,99,共2页
NingXia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