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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性质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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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集体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形式,这一点在理论界是明确的。但在众多的教科书和理论文章中,对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性质决定所作的说明却是片面或错误的。有的人认为:“集体所有制自身并不能决定它自身的性质”,它的社会主义性质是由全民所有制经济所决定的。我认为: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性质是由它自身决定的,而不是外界赋予的。一、对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性质认识的历史考察在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中,马、恩认为:集体经济、合作经济是建设未来社会的起点,在未来社会应实行全社会的合作劳动。一是传统的公社公共所有制可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二是对于小农经济“首先应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应当促进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过渡”。
作者 彭必源
出处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987年第4期54-59,共6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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