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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普法教育系统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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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主义普法教育的基本要素,基本层次和基本定律是什么?这是我们从理论上认识和掌握普法教育客观规律性所必须回答的问题。本文拟用系统论的方法,对此作初步探讨,以求教于方家。一、普法教育的基本要素社会主义普法教育的直接目的,在于使社会主义法律通过普法工作转化为全体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以普法工作为中介的社会主义法律与公民法律意识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构成社会主义普法教育系统的根本矛盾运动,推动社会主义普法教育的不断发展。因此,作为系统结构,社会主义法律——普法工作——公民的法律意识,是构成社会主义普法教育系统的三个基本要素。社会主义法律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意志的表现形态。
作者 梁松林
出处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987年第6期103-106,91,共5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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