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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民主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谈对列宁一段译文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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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长期以来,我国几乎所有的科社教材都将民主在本质上定义为一种国家形态,即体现人民管理国家的政治制度。笔者认为这种解释是不科学的,其错误在于把民主和民主制看成是一回事了,其实不然。这种提法如果找出处的话,可以说是源于我国对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的一段话的译文,因此,首先得从这段译文说起。这段译文说:“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因此它同任何国家一样,也是有组织有系统地对人们使用暴力,这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中译本第三卷,第257页)我认为,这段译文是译得不确切的。
作者 贺培育
出处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1987年第3期29-30,共2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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