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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讲 关于西方国家重罪与轻罪的问题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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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重罪与轻罪概述把犯罪分为重罪与轻罪,在西方国家,无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都很普遍,如西德、奥地利、瑞士、法国、美国、泰国、土耳其等的刑法典对此都作了规定。在这一点上,各国除大多分为重罪与轻罪外,有的只规定重罪,其他推定为轻罪;有的只规定轻罪,其他推定为重罪;有的把叛逆罪列入重罪内或单独为一类;有的在轻罪中还包括重轻罪和违警罪。
作者 童颜
出处 《国外法学》 1987年第6期46-51,55,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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