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从1984年1月开始施行,三年多来,对确立统计工作在社会经济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对加强统计工作的建设,对提高统计数字的质量和统计服务监督水平,起了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极大的激励了广大统计工作者献身于统计事业的激情。但是,由于统计工作涉及面非常广泛,统计数字来源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乃至于广大人民群众。而《统计法》的颁布和施行,又正处于国家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之中,正处于地区之间、部门之间。
出处
《统计与决策》
1987年第4期6-7,共2页
Statistics & Dec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