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原有思路是,通过简政放权赋予企业自我发展的利益和权力,通过理顺市场关系造成企业之间平等竞争和正常经济活动的外部环境,从而使企业成为具有自我发展能力的商品生产者。在这个基础上,国家对这种由自主发展企业构成的市场进行宏观计划管理,实现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近几年的实践表明,在确认这一改革思路的形成代表了我国经济学界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获得的历史性成果这一基本事实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一思路尚未注意到的更深层次的问题。
出处
《经济研究》
1987年第10期3-9,共7页
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