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试析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租金的质和量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在我国,国有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一个重要形式是租赁制。国家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资产所有者,把国有企业出租给租赁者,是要收取一定数量的租金的。那么租金的性质是怎样的呢?所有者通过租凭形式,把自己企业的资产出租给承租者,他不是把自己的资产仅仅作为财产借给别人使用,而是把它作为资金出租出去。
出处 《财经研究》 1987年第8期15-16,共2页 Journal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