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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军品定价原则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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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军品,是指工业部门生产的直接交付军队使用的军事装备、各种配套设备及零部件。我国现行的军品定价原则是计划成本加5%的利润(这里所说的计划成本是企业的个别成本,而不是部门平均成本)。就是说企业生产某军品的计划单位成本若是100,则该军品的价格定为105。这一原则是1962年经国务院批准执行的。二十多年来,执行这一原则,对加强我军的装备建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执行中也暴露出不少弊端,
作者 李健奇
出处 《价格月刊》 1987年第8期23-,2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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