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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调整烧碱、液氯出厂价格和制定盐酸临时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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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物价局、省石化厅以(87)鲁化计财字44号文件,联合发生通知,决定从今年3月25日起,对30%液体烧碱、液氯、盐酸的出厂价格做如下调整:30%液体烧碱由现行每吨185元调整为250元;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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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价格月刊》 1987年第5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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