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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革提供价格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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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价格管理条例》把建立价格信息网、开展价格信息服务,纳入各级物价部门的工作职责范围,用法律形式确认了价格信息工作在整个物价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这必将把我国的价格信息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市场机制逐步形成,国家定价的商品减少。价格管理工作中更多地运用的是间接的、宏观的指导控制手段。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及时充分的价格信息。
作者 何国强
出处 《价格月刊》 1987年第11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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