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价格改革的深化,大部分农产品价格放开,国家对价格管理也由直接的控制,逐渐转向间接的控制,这对于提高社会生产力,促进商品经济发展,搞活流通,提高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效果是显著的。但是,也应该看到,农产品价格放开后,由于价值规律自发的、盲目的调节作用,加上物价管理法规不健全和国家财力有限,引起部分农副产品市场价格大起大落,给生产和消费带来了一定的破坏。针对这种情况,设立“市场价格调节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运用这一经济力量作为国家财政资金的补充,增强对市场价格的控制,取之于价,用之于价;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去缓解价格大波动的冲击,是进一步深化价格体系改革的客观要求。本文试以综观经济理论的观点对市场价格调节基金的筹集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