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市场进一步开放,粮价不合理的问题现又重新突出起来了。当前的主要问题是:(一)粮价偏低。一是“倒三七”比例价低于合同定购前一年的实际收购水平。高安县兰坊乡,1984年以每50公斤11.55元的统购价收购稻谷176万公斤,以17.33元的超购价收购516万公斤,加权平均15.85元;而1985年和1986年合同定购的实际价是15.59元,每50公斤少0.26元,全乡每年减少两万多元。二是定购价与市场价差距大。现在兰坊市场的大米每公斤0.66元—0.68元,折合稻谷为每50公斤比定购价高7—8元,全乡定购任务的平议价差达73万多元。三是定购粮与其他商品的比价不合理。1984年兰坊粮管所收购的稻谷与市场猪肉的比价是6:1,与柑桔的比价是3:1,与苎麻的比价是13:1。而1986年定购粮与猪肉、柑桔、苎麻的比价分别是9:1、4.5:1、42:1,差距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