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怎样加快山区建设速度,使山区人民尽快脱贫致富?这是我国当前经济建设中一个突出的问题。 1983年湖北省财政厅通过对地处鄂西山区的兴山县的调查研究,对这个贫困县采取预拔财政补贴的办法,取得了增强“造血”机能的效果。 兴山县在长江西陵峡北岸,小水电、矿藏、生物等自然资源十分丰富,具有广阔的开发前景和利用价值。由于长期处于封闭状态,经济发展缓慢,人民生活贫困。解放36年来,全县吃国家财政补贴近亿元。1983年全县人均纯收入只有220元。为了改变这种状况,1983年4月,湖北省财政厅和兴山县政府签定协议;提前预拨财政补贴437.5万元,3年实现财政正常经费自给。协议要求3年后新增工业产值816万元,新增利润560万元,新增税收97万元。1986年以后,不再进行财政定额补贴。
出处
《中国农村经济》
1987年第8期52-54,共3页
Chinese Rur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