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一种哲学上相沿成习的说法,认为世界上的运动可以划分为五种基本类型: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命运动、社会运动。这种划分貌似全面合理(其实思维运动尚未明确包含在内),实际上潜含着逻辑上的不合理性。我们知道,哲学上的运动是“一般的变化”(恩格斯语)①,因此从物理运动状态向化学运动状态的转变也是运动。从化学运动向生命运动的转变或者从生命运动向化学运动的转变也都是运动。请问:这类运动属于上述五种类型中哪一类型?显然哪一种都不是!可见,存在着不能归入上述五种类型的运动。从逻辑上说,这种分类犯了“不完全划分”的错误。
出处
《科学技术哲学研究》
1987年第2期75-76,共2页
Studies in Philosoph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