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变过去那种大锅饭式的集体经营为户营,这种生产方式的变革,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农民除完成土地耕作外,还从事多种经营,从而促进了乡镇企业的发展,提高了农业生产力。但不能否认,这种经营方式仍是小生产方式。马克思在分析小生产方式时曾指出:“劳动者对他的生产资料的私有权是小生产的基础,而小生产又是发展社会生产和劳动者本身的自由个性的必要条件”,“农民是自己耕种的土地私有者它才得到充分发展,才显示出它的全部力量,才获得适当的典型形式。”
出处
《中国科技论坛》
1987年第2期48-50,共3页
Forum 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