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我国农村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全面普及,农民的劳动积极性空前提高,土地的潜力得到了有效的发挥。从而加快了农村的分工分业和商品生产的发展。然而,客观的经济规律告诉我们,当农民的积极性达到一定的程度以后,必然要求作为农业生产基本生产资料的土地,通过与其他生产要素的组合,才能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从适度的规模经营中提高经济效益。否则,要想农业生产稳定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是不可能的。
出处
《学术交流》
1987年第5期49-50,共2页
Academic 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