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封建统治阶级在湘鄂西地区推行的“羁縻”之制由来已久.据《后汉书》载,战国时,“秦惠王并巴中,以巴氏为蛮夷君长,世尚秦女,其民比爵不变”.秦一统天下,仍沿袭以“巴氏为蛮夷君长”之制.汉朝,据《十道志》载,高祖时的酉、辰、巫、武、沅五溪之地,仍为巴氏五兄弟分辖,各为一溪之长.唐代,羁縻之策发展成为定制,遍设羁縻州县,大封土酋为官.在这样的基础上,宋朝承袭、发展并完善了“羁縻”之制,
出处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2期35-42,共8页
Journal of Jishou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