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是指导价格改革的理论基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研究了关于商品经济中的价值、价格、供求等范畴,对社会主义经济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但马克思认为,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灭之后,商品、货币及价值规律的作用都将退出历史舞台。斯大林虽肯定了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承认了价值规律。但又不承认生产资料是商品,不承认价值规律对生产起调节作用。建国以来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对这个问题进行过有益的探讨,见解各异。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学术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研究探讨和实践验证,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才明确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出处
《南方经济》
1987年第1期22-25,16,共5页
South China Journal of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