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的再生产原理告诉我们,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第一,社会总产品和个别产品一样,都是由下面三部分组成的:1、不变价值,2、可变价值,3、剩余价值。第二,必须把商品生产划分为两大部类,也就是社会总分工:第一部类是生产资料的生产,即用于生产消费、用于投入生产的物品生产,这些物品不用于个人的消费,而用于生产的消费;第二部类分消费资料的生产,即用于全体成员的个人消费的消费资料的生产。现在,我们看看两大部类之间的交换。本来,交换是错综复杂的,所谓两大部类之间的交换只能从统计数字上才能观察出来。
出处
《南方经济》
1987年第1期62-65,共4页
South China Journal of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