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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旧社会的差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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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谈起差徭,在旧社会时代,似乎每一个西藏老百姓都有点痛在心头,然而又无法豁免,除非离乡别井流亡他方,才有幸免的希望。就是去当喇嘛吧,也仅是个人免差,至于祖传下来的土地房产,那是无法移动的,不能免差。旧西藏的法律,凡是有土地有人烟的地方,都得当差。 在旧社会,一个初到拉萨的人,常常见到大贵族们残酷地役用无代价的劳力,不免有点惊异。然而这是西藏的习惯,见惯了,就不以为奇。
作者 邢步有
出处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2期36-37,共2页 Journal of 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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