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秘书如何处理好同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只有明确了关系,才能更好地处理好有关工作事项,做好秘书工作。 (一) 秘书与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是协调与被协调的关系。秘书工作是机关行使职权处理工作的一种手段,直接为机关的领导工作服务,具有辅助的性质。一个机关,一个单位就是一个系统,就是一个整体,整体功能的实现一方面要靠各个层次即职能部门做好各自所负责的业务工作来实现;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一个方面要靠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互相协调,达到和谐一致,也正是整体大于部分之和所在。
出处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1期90-92,共3页
Journal of Jiangh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