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84年10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有些小型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租给或包给集体或劳动者个人经营。自此以后,小型企业的租赁经营在全国各地由试点到逐步推开,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和一定的经验,有些省、市、县还制订了有关的法规和章程。同时,在租赁经营的试点和推广中,在租赁法规、章程的制订和执行中,也遇到了不少新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并出现种种分歧意见和争论。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原理和法学原理,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探讨和研究,把租赁经营的实践经验提到理论高度,再用科学的,正确的理论来指导当前租赁经营的改革实践和立法工作,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出处
《浙江学刊》
1987年第4期94-98,101,共6页
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