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经委有关规定,结合物资部门的实际情况,国家物资局制定并颁发了《关于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物资部门工作人员聘任经济和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的暂行规定》。其中规定:长期从事经济工作的专业人员,累计从事经济工所二十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经济工作十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经济工作十二年以上,经考试大专水平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四门以上合格者,可以认定具备经济师职务的专业知识,参加专业职务的评审。考试科目规定为:《政治经济学》、《物资经济学》、《物资企业管理学》和自选专业课一门(由《物资计划学》,《仓储管理学》、《金属材料学》、《非金属材料学》、《机电产品学》五门专业课中任选一门)。上述课程考试用的教材和复习大纲统一由国家物资局组织编写;上述八门课程的考试复习大纲将在本刊陆续刊登。本期刊登的《物资企业管理学考试复习大纲》就是其中的一门。这次《物资企业管理学》考试的内容和程度,就以由国家物资局统编的教材和本大纲所规定的范围为准。
出处
《中国流通经济》
1987年第4期50-66,共17页
China Business and 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