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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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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①调和是对分裂、对立的否定。“调和开始于有区别的东西彼此对立”,但“调和是这种分裂、分离的否定,是在他方中承认自身、寻求自身及其本质”(理17·203)。②调和是对立或矛盾的解决,是真理之所在。“对立的任何一方面,只要还是抽象的片面的,就还不具有真理,但每一方都是能自行解决矛盾的东西;真理只存在于双方的调和与中介里,……。哲学所要做的事只是就对立的本质加以思维的洞察。
出处 《教学与研究》 1987年第6期71-72,共2页 Teaching and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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