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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汉语教法学之研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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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应该严格区分的科学范畴本文的题目是《对外汉语教法学之研讨》。在这里我使用了一个新的术语——教法学。其目的是把我们现在笼统称之为"教学法"的科学范畴加以区分和明确。长期以来,我国外语界把研究外语教学的这门独立科学称之为"外语教学法"。我们是把汉语作为外语来教的,所以便自然而然地接受了这一提法。实际上,这一概念是不够确切的。我把教学法这一笼统概念分为"教法学"和"教学法"。也就是说要建立起我们自己的新的边缘学科——对外汉语教法学。对外汉语教法学的科学范畴是什么呢?
作者 张亚军
出处 《世界汉语教学》 1987年第1期25-30,共6页 Chinese Teaching in the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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