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对少数民族山区新型合作经济的认识少数民族山区的合作化道路,从五十年代算起,至今已有三十余年的历史。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原有的集体经济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分户经营是改革的主要内容。广大山区农村自实行“包产(干)到户”责任制以来,短短几年内就取得令人瞩目的巨大成绩。广大农民从沿袭多年的“大锅饭”的管束之下解脱出来,农村生产力有了极大的提高。
出处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2期22-28,共7页
JOURNAL OF GUANGXI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