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工农群众参予对国家的管理,是无产阶级国家的重要特征,也址工农当家作主的重要内容。列宁作为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缔造者,在十月革命前,他曾考察分析了巴黎公社和俄国工兵代表苏维埃这样的政治形式,认为它们是一种新型国家。这样的国家,在阶级性质上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当家作主、执掌政权,在管理形式上或者是人民直接进行管理、或者交给一部分人来进行管理,但是这部分人必须由人民选举产生,接受人民监督并且随时可以撤换,同时他们还不拥有任何特权。列宁特別重视无产阶级国家的管理形式,认为它是国家性质的体现。
出处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4期51-56,共6页
JOURNAL OF GUANGXI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