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不久,笔者在参加云南省少数民族语文教学,编译工作会议期间了解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从少数民族需要、巩固边疆两个实际出发,重视使用和发展民族语言文字,繁荣民族地区经济、文教事业,恢复了省少数民族语文指导工作委员会,并在楚雄、红河、怒江、大理、文山等自治州相继成立了民族语文工作机构;在普及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扫盲、开发智力、提高民族素质、广播、电影译制、报刊图书出版等方面取得了新成绩、新进展。
出处
《民族语文》
1987年第2期8-11,共4页
Minority Language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