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人类认识史上,人们根据认识程度的深浅和机制的不同,区分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这样两个阶段,是完全必要的。但是,传统的观点认为,感性认识是主体“对事物的直接反映和复写”。基于这一认识,传统的观点还认为,在感性认识这一认识的初级阶段,由于人们只限于用感官去直接接触客观事物,因而只限于感觉、知觉和表象,既没有概念、判断、推理,也没有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逻辑方法的参加。事实上,这是一种误解。为此,本文企图通过个人所接触到的现代心理学关于感知觉的研究成果,谈谈对这一问题的理解。
出处
《哲学研究》
1987年第7期39-43,48,共6页
Philosophic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