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这篇文章着眼于现实问题的争论(如关于“商品经济和道德进步”的争论),提出道德比较的方法论原则及尺度问题,阐述了自己的看法。比较是认识事物的重要方法。为使比较不致成为任意的、武断的,就必须选择合理的角度和正确的尺度,弄清不同角度之间的总体联系和“换算”关系,保持思维的首尾一贯性。就这方面的问题展开充分讨论,将有助于伦理学研究的深化。当然,正确的解决道德比较的方法论问题,又是以弄清“道德的本质”等问题为前提的。问题在于,目前伦理学的研究迫切需要扩大研究的领域。科学研究的深度和研究的广度是密切相关的。合理地变换研究的角度意味着开拓新的研究领域,使研究进入更深的层次。例如,对道德与世界观、道德与认识、道德与政治、道德与经济、道德与艺术、道德与宗教的相互关系作比较研究,会帮助我们更精确地理解道德把握现实的特殊方式及其特有的社会职能,从而更深刻、更具体地揭示道德的本质。相反,孤立地就道德论道德,可能使研究裹足不前。同时,还需把这种研究同对现代西方伦理学诸流派(如实证主义、直觉主义、元论理学、分析学派、存在主义,新托马斯主义、新弗洛依德主义学)的研究和评价密切结合起来。需要将这些流派以其独特的方式所反映的时代性课题转化为我们正面研究的对象,通过这种批判的研究来丰富和完善我们的伦理学理论。
出处
《哲学研究》
1987年第4期65-71,共7页
Philosophic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