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企业厂长的一个重要职责,是为实现职工民主管理、当家做主,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职工当家作主,这是我们社会主义社会制度所决定的。解放以后,我国就明确规定职工是企业的主人。对此我们已经提倡了几十年,似乎不应该有什么问题。实际则不然,仍然很有探讨的必要。现阶段我们企业职工是否真正当家作主了,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作用、觉悟和积极性究竟如何,职工的自我认识和理解如何,这是我当厂长以后经常思索的问题。我认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职工当家做主不仅应从政治上去理解,而且还应从经济上去理解、去感受。
出处
《经济管理》
1987年第2期59-61,共3页
Business and Management Journal ( BM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