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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不是搞活大中型企业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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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骨干力量,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承担者。因此,增强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的活力,充分发挥它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但是,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的中小企业相比,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目前显得自主权不足,内部结构板结,条块分割严重。
作者 顾达华
出处 《经济管理》 1987年第3期16-18,共3页 Business and Management Journal ( BM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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