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是我国最大的一个经济特区,在1979~1983年间,合资、合作及独资经营企业共有460家。就合资企业而论,深圳占全国的66.8%。同期内,外商实际的投资额为29.8亿港元(包括补偿贸易及来料加工),合资企业占12%,主要投资在工业(43.6%),房地产业(26.5%),旅游、商业及饮食业(12.6%)。在各类企业中,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称合资企业)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因为它是中外双方在中国境内举办的股权式合营企业,是一个崭新的经济实体。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它的一套企业组织与管理体制与香港及西方资本主义企业很不相同,与资本主义之间的合资企业相比较,两者在本质上也不一样。因此,它没有现成的管理模式可照搬,也没有前人的经验供借鉴。
出处
《经济管理》
1987年第3期51-53,50,共4页
Business and Management Journal ( BM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