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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保险不是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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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社会主义保险是不是商品,在保险业界和理论工作、教学工作者中,都存在着不同看法,有必要就这一问题进行有益的探讨。我国以保险形式建立起社会主义的保险补偿制度,作为社会的一种货币后备,发挥着国家财政后备承担范围以外的补偿损失和安定群众生活的作用,因而成为国家财政后备和社会福利保障的一种必要补充。其实质是全体被保险人。
作者 王治民
机构地区 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处 《金融研究》 1987年第10期68-69,共2页 Journal of Financial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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