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银行股权承租制草案这一设想的提出(见《金融研究》1987年第4期),对正处在艰苦的深化阶段的金融体制改革,无疑是一股清新的气息。本人在钦佩设计者的大胆和创新精神的同时,对方案本身却未敢赞同。一、专业银行企业化并不取决于股份化和股权承租制提出专业银行股份化和股权承租制的目的在于增强基层银行的经营活力,授之以责、权、利,并把责,权、利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提高银行融通和利用资金的效率。股权承租制兼有股份化和承包责任制的特点。它既非典型的股份化,也非一般的承包(或承租)经营。专业银行股份化与时下人们所倡导。
出处
《金融研究》
1987年第6期39-41,共3页
Journal of Financi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