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在汉语词义研究中,人们往往以逻辑学观点,指出词义的具体与概括的两重性。从语言与思维的一致性说来,这是对的;但是,从语言与思维的矛盾性和区别性说来,这种分析又是很不够的。语言中的词是表达概念的,但词义与概念又是不能等同的。概念是说明对象的实质并且把人们对它的全部认识确定下来;而词义并不是把人们关于对象的全部认识一览无余地总括超来,只是使人们把一些对象和另一些对象区别开来。词义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词的表义形式的多样性和词义演变方式的复杂性。本文拟就此问题,试作论述。
出处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2期52-57,共6页
Journal of Hebe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