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汉书·高后纪》载,吕后二年秋七月,“行八铢钱”。颜注引应劭语曰,“本秦钱,质如周钱,文曰‘半两’,重如其文,即八铢也。刘邦以其太重,更铸荚钱,……民患其太轻,至此复行八铢钱。”秦钱既“重如其文”——“半两”,即是十二铢重,吕后八铢文为半两,重仅八铢,怎说吕后八铢“本秦钱”呢? 唐杜佑在《通典》中将“重如其文”一句删去,这样,“秦钱,文曰半两,即八铢”,与吕后“八铢,文曰半两,本秦钱”统一了。《通志》、《通考》皆沿袭《通典》的说法,今人亦照搬照引不疑。但,史书明载秦半两“重如其文”,怎好随意删去,含混凑成与吕后八铢相等呢?清人蔡云、今人王献唐皆察觉应劭之说谬误,但二人所释亦难能令人信服。
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4期84-85,共2页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