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古代文学理论中的“缘情说”正式确立于魏晋时期,它提倡文学抒发情感、表现个性,是对先秦儒家“《诗》言志”理论的重大发展。探寻“缘情”理论的发展,人们总会提及《荀子》及《毛诗大序》,《礼记·乐记》有关情与昔乐、情与诗歌关系的论述①。由于这些论述最终归结为“发乎情,止乎礼义”(《毛诗大序》)、以“志”辖“情”,是继承早期儒家“言志”理论所作的发展与改造,于是,“缘情”理论的渐成轨迹,历来便被描摹为由“《诗》言志”到以“志”辖“情”,再至“缘情”。这种描摹从总体上看也许不能算错,但至少是相当粗略和不完整的。因为它未能表现出“《诗》言志”与以“志”辖“情”之间的中介环节,也就是说,未能阐明以情感、情绪为意义内涵的“情”,是什么时候、由于什么原因进入儒家思想,并被揉合于“言志”理论之中。由于忽视了对这样一个有关“缘情”理论初始来源问题的认真研究,按照以往的描摹,便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从荀子开始的儒家后学对“情”的注目,是由对“志”的注目中自然生发;后世“缘情说”是从儒家“
出处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5期68-74,97,共8页
Journal of Peki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