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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通感与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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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感作为一种修辞格,是一种多元的美感概括。 通感之于诗,我国古今均有见用。近年尤甚。这是一种新的诗美学的流势。但因为文艺理论界忽视了对这一艺术手法的规律及其美学价值的探讨,以致一些运用通感手法写的诗,常被人斥之为“朦胧”、“晦涩”、“怪奇”,甚至定为“病句”,故有必要予以具体分析。 通感,在生活中 关于通感现象,应该说人们早已注意到了。 北宋词人宋祁有一名句“红杏枝头春意闹”,历来为人称道。清人李渔却不以为然。他在《窥词管见》中说:“此语殊难著解。争斗有声谓之‘闹’,桃李‘争春’则有之,红杏‘闹春’,余实未见之也。‘闹’宁可用,则‘炒’字,‘斗’字,‘打’字皆可用矣!”针对李氏的观点,时人方中通曾予以反驳:“非一‘闹’字,不能形容其杏红耳。诗词有理外之理,岂同时文之理,讲书之理乎?”但,什么是诗的“理外之理”?方中通也未讲出个所以然。
作者 陈世明
机构地区 信阳师范学校
出处 《中州学刊》 1987年第4期61-63,共3页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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