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地经贸公司与口岸公可由于各自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形成了内地公司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困难较口岸公司大得多这一客观事实。它主要表现在内陆运输线长、对外交货时间长、收进外汇速度慢、履约率低及费用开支大等方面。如何能使这些不利因素加以改善,发挥出内地公司本身的特长,提高其经济效益,这正是内地经贸系统每个同志所关心的大事。本人认为,鉴于目前存在的客观原因,要提高内地经贸公司的经济效益,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出处
《国际贸易问题》
1986年第2期65-66,58,共3页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