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集资经营工业、商业、运输业和各种服务业,是近几年来我国农村出现的新事物,并成为现阶段加快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经济形式。但是,怎样认识和对待农民集资经营,从理论和实践上都是新问题。社会上一些人,包括集资经营者本人,仍有种种想法和疑虑。同时,集资经营企业内部也很不完善。因此,需要我们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应的政策,予以正确的指导,使之更好地为发展农村经济服务。下面结合天津市农村集资经营的情况,谈几点看法。
出处
《经济研究》
1986年第3期60-64,共5页
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