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尽管比较法在当代已经普遍受到重视,但是对于比较法的概念,比较法是不是法学部门的一门科学,目前还没有统一的看法。认为比较法不仅是一种研究方法,而且是一门学科的观点,是比较普遍的。持这种观点的著名法学家有法国的达维教授、西德的茨威格特教授等代表性人物;与此相反的意见认为,比较法不是一门学科,而只是一种法学研究的方法。持这种观点的以苏联的齐希瓦杰教授、英国的戈特里特教授等为代表。
出处
《政法论坛》
1986年第2期49-53,共5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